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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链主企业培育对象、典型应用场景和创新产品候选名单
Ⅰ.共同条件
(1)技术成熟度较高。已至少在1个真实生产生活场景中应用,能够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和较好的推广前景。
(2)应用方案先进适用。能够体现机器人与先进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深度融合,涉及的效率、精度、可靠性、成本效益等关键指标具有较强领先性,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机器人产品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相关纠纷问题。
(3)应用场景清晰。场景需求源于真实的生产生活或公共服务环节,作业任务、业务量和替代目标明确可核验,属于常态化、持续性安排,非临时性、展示性部署。场景描述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逻辑严密,体现产业需求、应用难点痛点、技术路径、推广价值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智能机器人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与场景相适应的功能安全、人机协作安全设计方案。智能机器人作业行为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Ⅳ.创新产品专项条件
(1)产品创新性
产品在结构、功能、材料、工艺或算法等方面有实质性创新,创新点明确、可验证;由申报企业自主研发或主导设计生产,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建有研发机构,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的优先。
(2)技术先进性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可实现进口替代。
(3)量产成熟度
产品已实现量产或具备量产条件,上年度已形成实际销售收入或完成首批交付,仅完成实验室研制、样机试制的原则上不受理;具备稳定的批量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手段,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有保障,已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或重点用户应用验证。
(4)市场成长性
目标市场和用户群体清晰,销售及市场增长预期良好,具备规模化推广潜力。
(5)迭代可持续性
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软件算法等领域不低于10%),具有明确的产品迭代升级计划和稳定的研发团队。
(1)申报表,
(2)企业情况介绍及发展规划、
(3)场景建设方案或产品创新性及产业化方案、
(4)相关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当地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报,如实填报对应附件中的申报表,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及发展规划、场景建设方案或产品创新性及产业化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并附诚信承诺书。同一主体可同步申报多个事项,按申报事项分别填写对应附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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