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工智能+”“智赋万企”行动相关项目支持资金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2026-05-06至2026-06-05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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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1.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并推广应用的优秀算法产品、数据产品和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国家人工智能揭榜挂帅优胜单位,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获评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省级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单位,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获评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1.对获评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按项目投资额的30%、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

2.对获评省级“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取得“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并投入解析服务运营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1.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单位,分别按项目投资额的30%、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

四、支持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数字园区的园区,分别按项目投资额的30%、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

五、支持争创国家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

对获评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物联网赋能行业等国家级数字化典型案例的企业,以及入选“数据要素×工业制造”等国家级赛事奖项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的企业,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算法产品和数据产品

1.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项目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3.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产品;

4.重点支持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

5.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6.提供具备CNAS、CMA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评报告;

7.算法产品满足以下要求:在性能指标、安全合规指标、可用性指标、创新性指标方面具有优势,产品已取得5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8.数据产品满足以下要求:数据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已完成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评估。近2年无重大数据安全、违法违规记录。产品已取得5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形成可验证的价值效益。

二、人工智能大模型

1.2025年9月3日后,首次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或者经认定为2025年度湖南省人工智能大模型;

2.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硬件设备投资、软件购置与开发费、数据资源建设费、与项目相关其他合理费用。

三、湖南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

1.项目经认定为2026年度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

2.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不含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费用);

3.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报单位为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制造的工业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团队,重视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投入。

四、湖南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十大示范场景

1.项目经认定为2025年度湖南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或湖南省“人工智能+”十大示范场景(企业主体);

2.项目投资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的(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1)硬件设备投入;(2)软件购置与开发费;(3)其他合理费用(占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

3.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五、湖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1.项目经认定为2025年度湖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2.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的(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1)硬件设备费;(2)软件设备费;(3)云服务设备费;(4)人工费用

六、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1.经认定为2025年度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项目;

2.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的(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1)硬件设备费;(2)软件设备费;(3)5G网络改造及云服务设备费;(4)人工费用

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1.经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或2025年度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项目;

2.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的(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1)场地及固定服务设施费;(2)软硬件设备费;(3)网络设施费;(4)人工费用

八、高标准数字园区(略)

九、国家级数字化典型案例及赛事奖项

1.项目于2025年9月3日后,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人工智能)、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等国家级数字化典型案例,或者入选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名单(工业制造赛道);

2.项目投资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的(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下列费用:(1)硬件设备投入;(2)软件购置与开发费;(3)其他合理费用;

3.须提供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典型案例和获奖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无知识产权纠纷。

十、卓越级智能工厂

1.项目于2025年9月3日后被工信部评选为“卓越级智能工厂”;

2.须提交项目投资实际发生费用的明细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合理费用,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附有验证码的项目开支专项审计为准,相关发票、支出凭证和银行对账单时间对应);

3.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已满至少2个完整会计年度,有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近三年(2024年以来)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通过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

1.通过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的企业;

2.须提交项目投资实际发生费用的明细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合理费用,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附有验证码的项目开支专项审计为准,相关发票、支出凭证和银行对账单时间对应);

3.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已满至少2个完整会计年度,有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近三年(2024年以来)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