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计划青年人才(财会类)项目
受理部门:财政系统申报时间:2026-02-28至2026-03-23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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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我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单位财会领域有较大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一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会计(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专业条件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申报人须专业能力突出,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建立实施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成果突出。

2.在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在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构建财会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教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