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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主管部门要加大人员投入和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相关考核激励,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资源池,壮大属地安全支撑服务力量。
2.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通过专项项目、试点示范等方式,加大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选树分类分级防护典型案例,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和服务。
3.举办“网安工匠”工业信息安全培训班,各市州参与分类分级管理企业参加培训,参训人员颁发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申报对象
1.应用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以下称联网工业企业),主要是指将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系统深度融合,推动开展数字化研发、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的工业企业;
2.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下称平台企业),主要是指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基于云平台等方式对外提供工业大数据、工业APP等资源和公共服务的企业;
3.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以下称标识解析企业),主要是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等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的机构。
申报条件
参考TCCSA 527-2024 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级分类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参考TCCSA483.1-2024 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定级方法第1部分:应用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TCCSA483.2-2024 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定级方法第2部分:平台企业;TCCSA483.3-2024 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定级方法第3部分:标识解析企业这三份文件进行定级。
参考《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 第1部分:应用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防护要求》(GB/T 44462.1-2024)、《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 第2部分:平台企业防护要求》(GB/T 44462.2-2024)、《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 第3部分:标识解析企业防护要求》(GB/T 44462.3-2024)开展贯标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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