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2025-11-11至2025-12-10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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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创建对象不超过2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创建对象不超过1个,超过数量不予受理。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申报条件

(一)平台(基地)运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册或入驻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且保持基本稳定或增长;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服务功能比较全面,重点服务内容具有特色;初步建立中小企业库、政策法规库、服务机构库、服务产品和案例库等;有较强的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通过引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以及相关专家等增强协同服务能力;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具有一定基础,线上服务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和安全高效运行。

(二)平台(基地)运营主体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专职服务人才队伍,具备相关领域运营管理、创新创业服务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平台(基地)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具有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能够积极组织动员各类服务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建立并实施服务信息保密机制、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