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1月项目咨询师:
72人阅读
扶持力度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新创建获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单位予以授牌表彰,并依照相关文件给予支持。对于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重点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支持创建碳减排标杆企业,重点推荐申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对于获批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的,重点在“五好”园区规划定位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

申报条件

一、征集范围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企业应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推荐企业应是行业影响力较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推荐企业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企业有较高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持续运行、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4.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节水型企业等创建活动,自觉开展节能诊断,强化诊断成果运用。

5.企业近三年不得出现以下情况: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品质量、职业伤害等事故,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6.符合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