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认定范围
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储能材料、碳基材料、先进陶瓷材料、装配式建筑(含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前沿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等。
认定条件
1.技术水平先进。功能、性能、应用领域有重大突破,填补国内空白或打破市场垄断,具有技术领先优势。
2.掌握核心技术及关键工艺。由生产企业自主研发生产,拥有产品相关发明专利,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3.性能质量可靠。产品通过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或测试评价机构的性能参数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实现首次批量应用。首批次销售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由应用企业直接购买使用,应用企业不得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