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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家平台,原则上不集中在单一方向或领域。
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有关要求,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中试平台,可按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列入“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3.有较完善的生物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和平台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近年来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4.有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中试平台,基础软硬件、人才队伍等配置较完善,有稳定的创新投入和平台建设资金保障,服务能力处于细分领域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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