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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选拔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领军人才
1.普通项目基本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3)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专题项目基本条件
2.1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专题
旨在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面向世界500强等领军企业研发中心遴选科技创新人才及其团队。
2.1.1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申报人所在企业在长沙市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试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属于长沙市拟引进或已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
(3)有意向引进的负责人及企业研发中心团队,立项前需正式落地。
(4)该专题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2.2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专题
旨在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大力集聚全国乃至全球致力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2.2.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2)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在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文艺产品生产制作、传播、保护等工作。
(3)该专题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一家企业限1人申报。
(2)企业在湘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5年以上(2020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应属于以下四类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的企业。
三、高端科技人才(原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高端科技人才)
(1)申报人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
(3)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四、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原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1)申报对象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领域,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承担过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须全职在湘工作1年以上。
(3)团队拥有5—15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其中有5名或60%以上的团队成员在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合作2年以上。核心成员应半数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
(4)团队依托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5)团队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五、创新创业团队(高校),(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须以优势特色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开展对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直接遴选条件及要求
旨在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竞争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重大创新平台
(1)团队须以优势特色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开展对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二)重大科研项目
1. 对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
2. 上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不能拆解。
3. 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直接进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第二轮评审或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4. 横向项目以到账时间为依据。
(三)重大赛事
对获得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一、二、三等奖,2024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在湘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遴选程序,可认定为2025年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四)专家荐才
1. 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 3名近五年(2020年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 在湘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 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可重新获得荐才资格。
5. “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需具有行业相关性。
6. 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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