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认定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2025-04-21至2025-04-30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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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制定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方案。市州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细化方案,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并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

(二)加快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市州工信局应组织本地区规上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按照《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并做好复核工作,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于4月25日前将本地区自评估和复核工作总结(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附件2)报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三)做好先进级智能工厂管理推荐。市州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从本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中,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先进级智能工厂,于4月30日前,将初审情况、推荐意见及《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省工信厅。

(四)提前谋划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市州工信局应强化本地区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跟踪管理和经验总结,尽早准备2025年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水平卓越级智能工厂向领航级迈进。省工信厅将根据工信部通知,及时组织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