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5-04-03至2025-04-18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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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长沙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20家,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科技局各推荐不超过6家,其他市州科技局各推荐不超过2家。 

申报条件

1.省内高校主要依托创新创业学院或已设立的众创空间申报;园区主要依托省级以上园区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含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各类孵化基地)。上年度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入驻5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并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公共场地。

3.有1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包含各高校、孵化载体已有的创业导师),能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

4.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基础,有比较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5.申报主体及申报法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