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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个赛道分别选取排前40名的项目进入决赛,设置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2个、优胜奖16个。
2. 金、银、铜奖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项、3万元/项、1万元/项。金、银、铜奖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3万元/项、1万元/项、0.5万元/项。
3. 大赛获得金、银、铜奖项目视同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立项评审,直接进入基金尽职调查阶段。通过尽调、投决评审等流程项目可获50万元—100万元投资。对成长性好的企业,经专业评估,如在基金投资期内还可追加投资。
4. 大赛获奖项目在湖南落地转化的(创业公司注册地在湖南省境内),按照《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等文件规定给予支持。
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全面对接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置传统产业赛道、优势产业赛道、新兴产业赛道、未来产业赛道等4个赛道(详见附件)。参赛团队根据创业项目情况,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同期活动。大赛期间同步举办项目路演、创业论坛、项目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活动。
参赛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与技师学院在校生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毕业生,团队成员不限地域、户籍、国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允许师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成员中的教师不受毕业时间限制,不得同时担任指导教师),每个团队成员为3—15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所有教师不得参与路演和答辩。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符合报名赛道的相关要求。
(三)尚未创办企业实体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已成立公司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均可报名参赛。已成立公司的创业团队,须有1名成员担任公司副总或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营销总监等),并持股10%以上,公司成立时间处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0日范围内。
(四)参赛团队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不得多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参赛团队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如出现违反以上内容或违背大赛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法律责任。
(六)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使用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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