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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方向
(一)先进计算产业
1.“1+N”计算产业生态创新中心体系建设;
2.先进计算应用示范标杆。
(二)音视频产业
1.音视频创新平台建设;
2.音视频融合应用示范标杆。
申报条件
一、“1+N”计算产业生态创新体系建设
1.申报主体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认定的10个计算产业生态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
2.中心已按照相关要求基本完成平台设施建设,在运行机制建立、图谱编制、产品适配、协同创新、生态培育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3.中心累计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基建),主要用于采购符合国家信创要求的软硬件产品。
二、先进计算应用示范标杆
1.申报主体为先进计算产品生产企业或方案提供商。
2.项目已入选2023年工信部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2023年工信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和2023年湖南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案例、2024年湖南省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
3.企业(单位)创新能力较强,技术水平先进。
(1)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2)拥有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参与标准制定。
4.产品市场化前景较好,项目可复制推广。
(1)技术产品实现产业化,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在重点行业中落地推广,形成多个应用案例(附代表性案例3个以上)。
三、音视频领域创新平台建设
1.申报主体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单位。
2.平台具备进行音视频领域研究、开发和试验以及成果转化所需的场地、人员、设备,有稳定资金来源;
3.平台累计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基建)。
四、音视频融合应用示范标杆
1.申报主体为音视频装备(含软件)研发生产企业。
2.项目已入选工信部等部门2023年度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2024年湖南省音视频技术典型应用案例、音视频领域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典型场景;
3.企业(单位)创新能力较强,技术水平先进。
(1)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2)拥有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参与标准制定。
4.产品市场化前景较好,项目可复制推广。
(1)技术产品实现产业化,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在重点行业中落地推广,形成多个应用案例(附代表性案例3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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