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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组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二)职工(教师)组一等奖队伍中理论成绩最高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给予相关表彰。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对获得一等奖的队伍中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向团省委申请并经核准后,给予相关表彰。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四)择优推荐5支职工队、2支学生队参加中国工业互联网安全大赛全国总决赛。
(五)获得学生组比赛前三等奖且为团员团干部的选手,所在院校团组织在推报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金、奖杯、证书。
(七)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一等奖获奖队伍选手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4.对大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5.对在比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6.对比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申报条件
1.全省范围内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需要有在湖南省内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记录),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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