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一)企业范围
凡在湖南省内注册的家电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
1.空调器具:包括电风扇、空调器、空气清洁器等,用于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
2.制冷器具:包括电冰箱、冷饮机等,用于冷却和保存食物。
3.清洁器具: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吸尘器等,用于衣物和室内环境清理和清洗。
4.熨烫器具:包括电熨斗、熨衣机等,用于熨烫衣物。
5.取暖器具:包括空间加热器、电热毯等,通过电热元件取暖。
6.保健器具:包括电动按摩器、空气负离子发生器等,用于身体保健。
7.整容器具:包括 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用于个人卫生和外表管理。
8.厨房器具:包括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灶等,用于食物准备和烹调。
9.照明器具:包括日光灯、霓虹灯等,提供室内外照明。
10.电脑及通讯器具:包括电脑、电视、电话等,用于信息处理和通讯。
(三)企业基本条件
1.拥有所应征产品的自主品牌;
2.经营状况稳定,2023年度企业营收在3000万元以上,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四)产品基本条件
1.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2.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3.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