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失业 、工伤保险费率
受理部门:人社系统申报时间:全年申报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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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2.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 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长沙市参保单位

申报流程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