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经开区产业政策兑现
受理部门:其它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2月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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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新纳入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园区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植;

2.对当年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园区奖励资金3万元/家;

3.针对工业企业在首次入规后的2024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连续两年如不发生退规,每年再分别奖励5万元,共计奖励20万元;

4.2024年通过省、市清洁生产审核并验收的企业,园区给予企业5万元资金补助;

5.2024年被评为市、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者示范企业的,园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扶植;

6.首次获评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对自主创新研制开发原创技术并较好实现产业化,其技术属于国内首创的企业,园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植资金。

7.鼓励园区企业自主研发,申请注册新智能医疗器械,对获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证的,在企业新智能医疗器械投产并产生效益的2024年,每个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合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8.获评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的,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9.经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植;

10.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扶植资金;

11.对园区企业2024年获评国际级奖项(IF奖、红点奖等)的,园区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2024年获评国家级奖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龙腾奖)的,园区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2024年获评省级或市级奖项(公开赛)的,园区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

12.对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园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扶植;

13.技术交易合同年度累计成交额达20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园区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扶植;

14.对园区企业利用自身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提供贴息补助。按照不超过2024年度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20%予以贴息,且每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5万元;

15.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领衔专家(团队)且科技成果在园区实现产业化并产生良好效益的,在项目投产年度,园区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万元、20万元、15万元,省级一、二、三等奖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领衔专家(团队)一次性奖励。

16.鼓励园区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为园区工业企业培养和输送一线员工。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为园区工业企业培养和输送一线员工达到10人且已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保的,园区对学校、培训机构或有功人员按照用工人数给予500元/人的补贴。

17.园区企业举办符合园区“一主一特”产业发展导向的相关会展(沙龙、大赛、论坛、产业对接活动),向管委会申报备案并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活动实际效果及影响力,园区在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范围内给予活动主办方资金补贴。国际级、国家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场,省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场,单个企业一年补贴不超过两次。

18.鼓励园区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内外有影响力的专业品牌会展。向管委会申报备案并经审核通过后,园区将给予企业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设备运输费、交通费)50%的资金补贴。境内单次参展补贴不超过10万元,境外单次参展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一年补贴不超过两次。

19.鼓励园区龙头企业牵头成立本领域产业联盟或专业行业协会组织,依法注册和服务园区企业并建立章程开展活动。对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在推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产销对接、项目技术及人才合作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可向管委会申请活动工作经费补贴。事前向管委会备案,由管委会综合评定,园区将给予活动开展经费1: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0.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检测平台扶植,取得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园区机器人及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相关优质检测服务且承担国家、省、市等重点检测项目的,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扶植。

21.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扶植,在园区内新建立独立电子交易平台并投入使用,实际投资额(不含购地费、购租房产费用及人力资本)200万元以上,园区将一次性给予投资主体20万元资金扶植;

22.凡新取得“民参军”三证的园区企业,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上级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本次政策申报范围含研发机构奖、专精特新奖等22项政策,支持事项详见附件《雨花经开区2024年度产业政策申报指南》。支持事项发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对象

工商税务注册均在雨花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