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推动浏阳蒸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项目
受理部门:商务系统申报时间:2024-01-26至2024-02-01项目咨询师:
217人阅读
扶持力度

(一)鼓励支持连锁经营。

1、鼓励开设标准形象店。对在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和高铁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开设浏阳蒸菜标准形象店给予每家一次性租金补贴,按总租金额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市场主体累计补贴不超过40万元。

2、鼓励总部企业开设直营连锁店。对总部设在浏阳的限上餐饮企业在市内、外新开设直营连锁店,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同一市场主体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二)鼓励支持做优做强。

1、鼓励新增入规。对2023年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的新增限上餐饮企业给予每家0.5万元奖励。

2、鼓励做优做强。对2023年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三)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和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成立专业销售公司实行产销分离,对2023年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成为新增限上商贸企业的销售公司,根据年销售额的0.5%给予市场开拓资金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在浏阳市依法注册,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

3、具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没有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平台失信“黑名单”。

4、同一单位仅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申报。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附件2);

4、2023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

(二)特性材料

1、鼓励支持连锁经营。

①对申报鼓励开设标准形象店的,需提供2023年度新增门店营业执照、门店现场照片、门店产权或租赁合同、门店建设施工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②对申报鼓励总部企业开设直营连锁店的,需提供2023年度新开设直营连锁店营业执照、门店现场照片、门店产权或租赁合同、门店建设施工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2023年审计报告或税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2、鼓励支持做优做强。

①申报鼓励新增入规的,需提供当地政府经发办或统计站出具的2023年新增入规的证明材料。

②申报鼓励做优做强的,需提供当地政府经发办或统计站出具的限上企业证明材料、2023年审计报告或税表等相关佐证资料。

3、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需提供当地政府经发办或统计站出具的2023年新增入规的证明材料、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税表等相关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