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支持金融业发展奖补
受理部门:金融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2月项目咨询师: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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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落户奖励

1.金融机构总部

(1)在长沙经开区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3%、 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落户奖励;

(2)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含) -10亿元(不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5%给予落户奖励;

(3)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 -1亿元(不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

(4)落户奖励资金自实缴注册资本达到相关标准之日起,分2年每年按50%的比例兑现。

2.金融分支机构

(1)银行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按其隶属总行的实缴注册资本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总行实缴注册资本5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100亿元(含)至500亿元(不含)的奖励500万元,10亿元(含)至100亿元(不含)的奖300

万元。

二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营业网点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2)证券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3)保险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4)其他金融机构总部的分公司:按其隶属金融机构总部的实缴注册资本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总部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2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奖励50万元。

3.地方金融机构

在长沙经开区注册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含)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在2亿(含)-5亿元(不含)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4.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供应链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兴机构、有利于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化水平的其他相关机构

(1)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总部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分公司或者分所,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2)有利于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化水平的其他相关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3)供应链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兴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办公场地补贴

1.购房补贴

(1)金融机构总部:在长沙经开区区块购买办公用房自用的,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按1000元/平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实缴注册资本在2亿元(含) -10亿元(不含)的,按800元/平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金融一级分支机构:在长沙经开区区块购买办公用房自用的,总部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按600元/平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总部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10亿元(不含)的,按500元/平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3)金融二级分支机构:在长沙经开区区块购买办公用房自用的,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上的,按400元/平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

在长沙经开区区块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自落户之日起连续3年,按照20元/平方/月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m,且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

3.装修补贴

企业自行装修办公场地的,按照600元/m'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m',且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

三、经济贡献奖励

1.金融机构总部:自落户当年起,连续3年按照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

2.金融分支机构:自落户当年起,连续2年按照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第三年按照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

3.其他机构:自落户当年起,第一年按照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第二、三年按照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

(四)金融人才奖励

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核算,给予人才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20万元。

(五)金融创新奖励

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制度创新经验及案例的项目,分别给予相关金融机构100 万元、20万元的金融创新奖励。


申报条件

1.金融机构总部

2.金融分支机构

3.地方金融机构

4.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供应链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兴机构

5.有利于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化水平的其他相关机构


申报材料

一、共性必备资料

1.《长沙经开区支持金融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原件,见附件1)。

2.《关于申请长沙经开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奖补资金的报告》(原件,主要内容包括机构简介、申请奖补类型、金额、依据、联系方式等,模板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或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批准或备案文件等(复印件)。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7.单项奖补所需资料。

二、申请单项奖补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落户奖励

(1)实缴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复印件,仅独立法人机构提供);

(2)与经营场所相关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办公场地补贴(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装修补贴)

(1)实缴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复印件,仅金融机构总部申报购房补贴需提供);

(2)与经营场所相关的购房合同(非全额付款的还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场地装修合同(复印件,按具体申报项目提供);③购房款、契税、租金、装修费等相关发票(复印件,按具体申报项目提供)。

3.经济贡献奖励

申报机构上一年度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按缴款日期统计纳税周期)。

4.金融人才奖励

(1)《申请金融人才奖励情况汇总表》(原件,见附件4);

(2)金融人才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

(3)金融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5.金融创新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行主动提醒、直接享受,因此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6.大型活动奖励

(1)与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向区财政金融局事前报备的相关文件、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媒体宣传情况等)(复印件);

(2)活动经费的证明材料(合同、经费明细、发票等)(复印件)。


申报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1.全程网办的项目,通过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 //smartgate. changsha. gov. cn/sqzc/#/home )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2.现场办理的项目,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2号长沙经开区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综合窗。

二、部门会审。财政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到现场核实。联合会审完毕,由财政金融局结合联合会审情况、现场核实情况等形成资金奖补建议。

三、审批拨付。财政金融局按程序将资金奖补建议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财政金融局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对资金奖补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