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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给予30万元奖励。
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8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3、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30万元奖励。
4、获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
5、年度实际纳税额超过200万元:给予企业年度纳税长沙经开区实得部分50%的奖励。
6、国家级、省级立项资助项目支持:分别给予实际拨付资金50%、30%的奖励。
7、牵头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按照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每一项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8、参与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按照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每一项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9、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按照国家和省级两个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10、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按照国家和省级两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11、贷款贴息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12、担保费补贴支持:按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
13、股权融资支持:在股权融资达成一年后,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一、申报对象
1.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以及实际经营场所均在长沙经开区内,按区块链项目招商流程引进的区块链企业。
2.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自入园后,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7月15日)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间达到奖补条件的奖补支持事项。
二、申报类别
(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
申报条件:①2021年7月15日之后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②2021年度或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③通过安全评估。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
申报条件:①2021年度或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②通过安全评估。
(三)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申报条件:政策期内,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机构)。
(四)获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政策期内,获评国家级试点示范的项目。
(五)年度实际纳税额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年度实际纳税额超过200万元的企业。
(六)国家级、省级立项资助项目支持
申报条件:①智能合约、共识机制、加密算法、分布式计算与存储、跨链技术等技术领域,被纳入国家级、省级立项资助的项目;②有国家、省拨付经费到账。
(七)牵头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
申报条件:牵头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
(八)参与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
申报条件:参与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并列入前5名。
(九)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
1申报条件:①新批准组建并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②研究方向应为信息技术领域;③所在地应在园区内。
(十)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支持
申报条件:①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②研究方向为信息技术领域;③所在地应在园区内。
(十一)贷款贴息支持
申报条件:①通过安全评估;②贷款资金已到账;③用于实际经营。
(十二)担保费补贴支持
申报条件:①通过安全评估;②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3.5%。
(十三)股权融资支持
申报条件:①通过安全评估;②政策期内,首次获得各类股权投资;③股权融资额不低于500万元;④获得投资至项目申报满1年。
(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
申报材料: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财务审计报告;③税务部门盖章的财务报表;④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
申报材料: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财务审计报告;③税务部门盖章的财务报表;④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申报材料: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证明材料;③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获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材料: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证明材料;③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五)年度实际纳税额超过200万元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企业完税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六)国家级、省级立项资助项目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立项通知或批复文件;③项目任务书;④拨付资金到帐凭证;⑤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七)牵头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牵头编制国际、国家和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证明文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八)参与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奖励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参与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证明文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九)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介绍;③批准组建文件和验收通过文件;④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情况介绍;③批准组建文件和验收通过文件;④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一)贷款贴息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贷款合同;③资金到账凭证、利息支付凭证;④资金使用情况说明;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二)担保费补贴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贷款发放凭证;③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三)股权融资支持
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②获得投资后,企业(机构)工商登记注册以来股权变更情况材料;③投资主体与企业(机构)无关联承诺;④投资协议;⑤银行汇款凭证;⑥获得投资后企业(机构)年度独立核算的财务经营状况审计报告;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⑧长沙经开区政策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1、申报通知: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发布集中申报通知。
2、申报资料提交: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材料格式参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块链产业政策申报书》(附件3)。
3、初审: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按照规定对申报主体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评审及评估:申报条件涉及到需要专家评审或评估的,均由事务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5、审定公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就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议,按程序报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支持名单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发文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发文公布。
7、资金拨付: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财务部门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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