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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家市级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最高可享受奖补资金30万/年,在授牌后的下一年度依据《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及其《细则》进行申报。奖补资金在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专项资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中统筹安排。
(二)根据实训基地自愿申报,每年由市工信局会市委人才办联合组织核验。
(三)对实训效果好的基地给予连续支持,最多不超过3年。核验不合格的当年度不给予资金支持,第二年仍不合格的取消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资格。
申请认定为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资质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为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专科(高职)及以上院校或在长沙市内工商注册的从事网络安全产品研制、项目开发、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或评价(认证)的企业;
2、已开设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等网络安全专业,或者已开设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密码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与网络安全产业相关联的专业;或者与相关院校开展以上专业人才培训合作的企业;或者已经公开开设网络安全相关培训或认证活动;
3、已开展网络安全领域专业研究课题或开发网络安全相关项目,或已制定并公开发布网络安全相关培训指南,具备相应研究成果;或已制定并公开发布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方案,并培养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学生一届以上;
4、具有承办过各类网络安全行业的竞赛活动或具有参加各类网络安全相关专业领域的竞赛活动证书及奖项5项以上;或给网络安全从业人员颁发网络安全技能认证证书100个以上;
5、对“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有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
(二)规范管理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五年内未发生过学术造假、腐败等违法违规事件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三)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网络安全专业培训体系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或认证500名以上网络安全专业人才的需要;
2、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及模拟平台软件、实训或认证平台账号、攻防演练环境等配套资源;
3、培训目标明确,能严格按照网络安全专业职业标准要求开展专业技能实操培训或认证,具有能满足2个以上行业发展急需、短缺人才培训或认证的实操课程规划;
4、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至少拥有6名以上网络安全相关专业的全职或兼职教师,每名教师须有丰富的实训经验、有相关培训资质证书或企业实践3年以上经验;拥有2名以上网络安全相关企业或行业协会的特聘教师。
(四)院企合作
1、与至少2家以上大、中型网络安全相关企业或专科(高职)及以上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有2个以上专业或技能方向与合作企业或专科(高职)及以上院校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或技能要求等;
3、有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与至少2家人才服务机构或5家网络安全相关企业定向人才输送。
(五)项目产出
1、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基地建设实施一年后,围绕2-3个专业(职业),在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专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2、提升培训能力。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人才的能力。基地建设实施两年后,网络安全相关专业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000人;
3、提升培训学员留长率。培训的网络安全相关人才留长就业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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