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百千万”人才工程政策申报
受理部门:人社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1月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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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产业领军人才支持

 (一)产业领军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以下支持:

1、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予最高200平方米/人的全额购房补贴。

2、产业领军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3、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5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4、产业领军人才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年满60周岁,入住省内养老机构的,按每位老人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康养补贴,期限五年。

5、对吸纳产业领军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及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可在长沙市属中小学、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属于海外人才(指外籍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下同)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7、择优推荐贡献突出的产业领军人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二)产业领军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三年累计最高90万元租赁补贴;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置补贴。

2、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3、新创办企业前三年,按当年产生地方贡献区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年。

4、新创办企业三年内成长壮大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三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5、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三)对新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全职引进的,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四)对为企业全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100万元/年。

二、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支持


(一)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以下支持:

1、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3、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4、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3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5、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二)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2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三)对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全职引进的,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每家企业柔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才奖励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年。

(四) 对为企业全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年。

三、优秀青年人才支持


(一)根据《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新引进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还给予以下支持:

1、连续五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2、博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2、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期限两年。每个站(基地)不超过50万元/年。

4、博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按本措施第十条给予支持。

(二) 新引进的硕士,给予以下支持:

1、硕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高校、“双一流”高校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2、硕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三年累计最高60万元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创业项目经评审,可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三)对来企业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最高3000元/人的实习补贴 ,并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人才公寓(海外人才入住国际人才驿站)或青年人才驿站,期限最长三个月。对企业新引进毕业两年内且在长落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限两年。

四、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支持

1、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5000元/人的配套奖励。

2、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正高级、副高级工程师,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3、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按高级技师20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工500元/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引育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4、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并按上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配套奖励。

5、根据《长沙经开区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开展培训的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训合格后在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培训补助,每家院校或机构不超过20万元/年。

6、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及奖补项目:

(一)产业领军人才

产业领军人才,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推动作用或带来重大经济效益,且达到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1.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奖励。

该奖励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申报,统一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4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2.人才贡献奖励。

3.租房补贴。说明:新引进人才是指2022年1月1日(含)后来长沙经开区工作,且来区工作前两年无长沙经开区、长沙县工作经历的人才(下同)。

4.父母康养补贴。

5.企业吸纳人才配偶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助。

说明:海外人才,指在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位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比照执行)。QS世界大学排名查询网址www.qschina.cn/university-rankings。

7.项目支持。产业领军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场地支持。

(2)项目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3)地方贡献奖励。

(4)升高入规奖励。(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另行通知)。

(5)贷款利息补贴。

8.企业引才奖励。对新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全职引进,给予企业200万元/人(国际产业领军人才)、100万元/人(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50万元/人(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9.中介奖励。对为企业全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100万元/年。

(二)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

紧缺急需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达到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骨干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中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达到E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1.入选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奖励。

该奖励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申报,统一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4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2.购房补贴。

3.人才贡献奖励。

4.租房补贴。

5.企业吸纳人才配偶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助。

7.项目支持。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同等享受产业领军人才新创办企业场地支持、地方贡献奖励、升高入规奖励,还给予以下支持:

(1)项目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2)贷款利息补贴。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2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8.企业引才奖励。对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全职引进,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9.中介奖励。对为企业全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年。

(三)优秀青年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以下(含)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博士: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新引进博士在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即同等享受骨干人才的人才贡献奖励、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子女学费补助、项目支持。

1.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

2.新引进硕士购房补贴。

3.硕士新创办企业项目扶持。硕士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场地支持。

(2)项目扶持。(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4.大学生实习补贴。(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5.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四)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

优秀工程师,指获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匠人才,指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

1.工程师配套奖励。

2.购房补贴。

3.技能工匠生活补贴。

4.技能工匠引育补贴。

5.技能大赛配套奖励。

6.培训补助。

7.人才贡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