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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油产业化扶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区粮食专项资金项目以企业投入为主,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30%。
(二)应急保障网点建设项目
按照《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办法》(望粮发〔2020〕15号)文件要求,与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签订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应急保障协议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一、支持范围
(一)粮油产业化扶持项目;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应急保障网点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项目单位应是在长沙市望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设立的群众自治组织等,申报项目应是已建或在建或提质改造的粮油产业、产后等项目,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长沙市望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一)粮油产业化扶持项目(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的)
大米、食用油、主食、杂粮等生产企业通过新建、改造生产线,对加工生产技术进行提质升级,实施产品升级换代,有效提高粮油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能力,积极构建粮油产业新型业态。
1、主食产业为近三年以来已建的加工生产线,且具备一定粮食储存周转仓。
2、已纳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物中心统计月报表的,有一定加工或销售的;当年在建或提质改造有实际投资规模的企业。
3、2022年度获得市级粮食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扶持的企业。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的)
1、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应是近两年以来已建,具有一定能力的烘干和仓储企业。
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当年有新建或提质改造项目,且实际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
3、2022年度获得市级粮食专项资金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扶持的企业。
(三)应急保障网点建设项目
1、根据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办法》(望粮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应急保障网点应具备粮油经营的功能条件,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签订《长沙市望城区粮油应急保障协议》,应急时同意服从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和调度,承担下达的粮油应急配送、销售等任务。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积极创新发展新型零售模式,诚信守法、合法经营、社会效益等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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