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预估6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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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重点产业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二、重大平台项目补助,按平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国家级平台,额外奖励500万元。

三、培育发展省级产业集群奖励,对通过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初赛和决赛的,按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的,分别奖励300万元、500万元。对通过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初赛和决赛的产业集群,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300万元奖励。

四、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五、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每家不超过100万奖励。

六、数字化转型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七、首轮次工程流片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每个企业最多奖励3 个产品。

八、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九、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企业实际项目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业关键产品攻关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

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十一、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单个新材料产品不超过首批次销售额的50%,最高奖励500万元。

十二、产教融合奖励,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目录内相关专业,结合招生计划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一、重点产业项目补助

1.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80万,设备及软件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

食品企业(含省政府明确支持的永州蔬菜加工项目)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30万,设备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30%;

2.未入规企业在建重大项目设备及软件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食品企业设备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50%;

二、重大平台项目补助

1.平台近两年设备及软件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设备付款比例超过50%;

2.平台建成后面向省内制造业企业开放,目标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

三、培育发展省级产业集群奖励

1.先进制造业重点支持“4*4”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细分领域特色明显,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和品牌效应的特色产业集群;

2.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应拥有一批产业承载园区。集群应拥有年营收10亿元以上在集群核心承载园区注册的链主企业,聚集一批产业相关联规上工业企业,集群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应拥有主导产业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5家。集群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集群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比例不低于60%。

4.集群建有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符合《湖南省产业集群发展促 进组织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5.申报集群产业属于核心承载园区的主特产业,原则上应制定集群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集群“四库一清单”(现有企业库、拟引进企业库、在建项目库、拟建项目库和招商任务清单)

四、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三年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企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包括 第一至第五批)内企业。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相关授权专利或软著不少于3项,近三年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申报企业近3年在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年均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

五、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

1.省内注册制造业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须为《湖南省“智赋万企”十大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名单》(湘工信人工智能(2024)143号)内案例牵头建设单位,应用场景已建成并应用,具有较高技术水准和运营效益,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相关条件。

3.应用场景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数字化转型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

1.省内注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为《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生态供给资源池服务机构名单(2023年)》(湘工信人工智能〔2023〕155号)内机构,近三年省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服务客户不少于20家,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人员和软硬件投入不低于500万,服务企业和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

(2)申报单位为《湖南省2023年度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创新应用项目计划》(湘工信人工智能〔2023〕132号)内机构,所建设的二级节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测试,取得“互联网 域名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并投入解析服务运营。

3.申报单位行业影响力大,积极参与“智赋万企”行动,专利、软著等成果丰富。

七、首轮次工程流片奖励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年度完成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单个产品实际发生金额100万及以上(限IP授权或购置费、掩膜版制作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含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工程产品”经过全掩膜版(Full Mask)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体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

3.企业为本省符合《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文)鼓励方向且以集成电路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拥有申报产品完整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八、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奖励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布局要求。

2.技术水平领先,属于国家鼓励攻关突破、补短板产品或特色优势突出的重点高端提升产品。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和工艺、技术标准等。

4.产品量产,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

5.产品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管理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产品,需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

1.揭榜牵头单位应为省内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鼓励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创新联合体揭榜

2.揭榜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研发能力、产业化能力、组织能力和开展攻关所需经济实力,主营业务与攻关榜单领域一致。

3.揭榜单位应具备攻关榜单产品攻关基础,包括:上年度或之前已制定研制计划,前期已有相关研发投入(不少于总投入20%),取得阶段性成果,具备进入中试阶段条件等。

4.揭榜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

5.揭榜单位原则上两年内完成攻关任务。

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

1.申报企业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上年度实现首次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零部件,上年度主体纳税额不低于50万。

3.首台(套)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200万以上,单机价值每台50万及以上,关键零部件价值每个20万及以上;对农业机械、机器人可放宽至每台20万及以上。

十一、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1.上年度省内新材料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内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且在《湖南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方向指南(2023年)》内。

2.生产企业牵头会同应用企业联合申报。

3.生产企业应为有效期内新材料企业,上年度主体税种纳税额不低于50万。

4.申报产品由应用企业直接购买使用,应用企业不得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

5.申报产品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100万以上。

十二、产教融合奖励

产教融合项目包括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自主或联合院校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设立的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精准对接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优化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

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1)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省内产教融合型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

(2)实施项目为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或协议共建混合制校区等类型,且近3年内累计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支出达50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3年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开展有实际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以校企合作等形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捐赠职业教学设施设备,经费支出1000万元以上,或通过订单班形式共建学科专业点3个以上。

(4)建设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实习实训设施,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1000人以上。

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应符合如下条件:

(1)拥有一批紧贴省内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骨于专业,且相关专业建设实力位于本省和行业前列,产教融合有规划、有重点、有特色、有平台、有成效。

(2)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主校区或分校区建在省内产业园区且已运行两 年以上,对接当地重点产业或园区发展高技能人才需求,着重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群或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开展人才培养培训。

(3)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与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在省内共建学校、专业 (群)或产业学院等产业促进机构,建立产教融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

(4)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和1+X证书认证试点,共  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 为我省产业链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协作生产等服务。被教育部或人社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试点的院校优先考虑。

(5)培养输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每年与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上一家或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并完成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300人以上,或所培养应  届毕业生60%以上均在省内重点产业链群上就业。


申报材料

1.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料(附件1中有其他要求的除外)。通过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或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补助类项目应先通过省工信厅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再进行项目申报。

2.部分支持事项的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