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瞪羚(培育)企业
受理部门:发改系统申报时间:预估5月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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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市级瞪羚企业资质有效期为2年,每2年进行1次复核评价;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审,复审达标的继续保留资格。

2.项目资金优先支持;

3.人才引育,对最近一轮实际融资分别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分别达到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B、C类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

1.瞪羚企业

    指跨越创业“死亡谷”、进入高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企业有效数据达到3年以上的非上市公司,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5000万元之间,近3年或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期末营业收入/期初营业收入)^ (1/年数)-1〕×100%,下同】达到30%,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6%; 

(2)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2亿元之间,近3年或 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且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5%; 

(3)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5亿元之间,近3年或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且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 业收入比例大于 4%; 

(4)成立时间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或企业成立时间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幅度不超过 30%,下同)。 近 3 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3%。

2.瞪羚培育企业

    指发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企业有效数据达到3年及以上的非上市公司,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年前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且最近1年增长率大于等于10%。

(2)成立时间3年内,最近1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3年无大幅度下降。

(3)成立时间5年内,最近1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及以上,且近3年无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