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补贴资金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5-04-09至2025-04-21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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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依据《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42号)对已认定(备案)后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实行运营补贴支持,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符合以下规定事项的给予运营补贴支持: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在孵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按年度每家 0.5-1 万元补贴该企业所注册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同一家企业入驻孵化平台后,从第四次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起,不再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发放补贴);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每家 2-3 万元的标准,按年度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同一家在孵企业,在同一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孵化平台的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已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补贴周期为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