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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原制造强省专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1、申报单位应在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单位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并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3、申报单位在所服务的主要产业领域影响力较大或在细分领域有代表性,具有良好的成长性、示范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资源,能积极探索采用新的服务模式和机制,促进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1、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4、企业近三年提供的智能制造系统案例;
5、企业知识产权及其他荣誉证书。
企业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核→公告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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