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受理部门:人社系统申报时间:2025-03-24至2025-04-18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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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2月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吸纳3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1.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10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2月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初创企业最多申请两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企业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只能就一处经营场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报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5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

(4)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5)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属于就业重点群体或参加过创业培训。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

就业重点群体包括: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残疾人。

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由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群体变更为符合以上条件的群体的,一般不纳入补贴范围。

2.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在扶持资金预算范围内对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申报企业进行优先扶持。

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5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法定代表人属于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内),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由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变更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的,不纳入扶持范围;

3.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4.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

5.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申报大学生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使用自有房产创业的,一般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2023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长沙市2023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法定代表人属于就业重点群体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佐证资料;

3.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

4.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

6.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

7.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8.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四)申报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还需提供:场地租赁证明、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发票(注明租赁起止时间段)、房产证明(如无房产证则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五)其他佐证资料(如申报企业所获荣誉,持有的专利、软著等;参加各级“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证明、属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证明等)。


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在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https://www.cztrlzy.cn/ui/cyfc/#/indexloginFlag=1)进行线上申报。

(二)审核汇总。

(三)专家评审。

(四)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