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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入驻补贴
申报对象:新入驻天心区软件企业
1、租金补贴:按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50人(含)以上按照30元/平方米*月,50人以下按照20元/平方米*月,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在区内实交的租金总额;
2、购房补贴:在园区购买办公场所的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在园区外购买办公场所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装修补贴:装修补贴方面,对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人的软件企业,根据核定面积,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装修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在企业入驻后三个月内补贴到位。
4、物业管理费补贴方面,自入驻时间起,三年内根据核定面积,按照2元/平方米*月予以补贴。
(以上租金、购房、装修、物业管理费补助所指房屋面积以该企业在本区缴纳社保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
二、专业人才奖励
1、对通过“双软”认证的企业,支持享受“双软”税收优惠政策。入驻天心区的软件企业,对其高管和专业从业员,三年内以实缴个人所得税市、区级部分为计算依据,奖励到人。
2、单个企业首次年度连续在区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50人、100人、300人、500人、1000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核算以初级软件工程师为基数,一个中级软件工程师相当于1.5个初级软件工程师,一个高级软件工程师、架构师或项目经理相当于3个初级软件工程师的方式折算。
三、入规升高上市奖励
1、软件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四上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
2、鼓励软件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等上市后备企业依相关办理程序予以补助,最高补助或奖励300万元,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四、支持研发创新
1、支持软件企业在天心区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长沙工作站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300元/件的标准补助;
2、对在天心区新申报并获得软件专利权、生产性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件、1000元/件的奖励。
3、每年从上年度获批的市场应用良好、前沿性的软件专利权和著作权成果中评选出若干个优秀项目,根据产出效益分等次分别给予10—100万元的奖励。
五、金融扶持保障
1、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合作,对在天心区注册的软件企业予以信贷风险补偿支持。以软件专利或著作权质押形式向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金额以企业当年区级财力贡献为限。
六、支持产学研合作
1、由天心国资集团、天南公司出资设立天心区软件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区内软件企业发展。成立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区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2、支持区内软件企业建立研发基地、技术中心和专项实验室等,鼓励辖区内高校发挥师资力量优势和校区空间优势,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孵化器,鼓励高校师生的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视成果“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七、做好人才服务
1、发挥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势,为入驻辖区的软件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人才招聘、灵活用工服务,区财政和园区按实际用工人数给予300元每人每年的奖励。
2、为辖区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就近提供职称评定咨询、培训等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微软等权威评级机构在天心区设立软件人才认证中心。支持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开发人才灵活用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码农社区”等平台,为软件人才交流沟通打造平台。
八、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1、区数据资源局将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在天心软件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共享机房,免费开放共享;
2、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园区购买的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园区服务站的超算资源、存储资源向区内软件企业开放共享。
九、应用场景打造
1、确立“以应用场景育企业、以市场换产业”的思路,大力发挥天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和天心经开区企业产销对接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软件企业拓展市场。每年设立若干个应用场景项目,支持区内软件企业示范应用。
十、“一事一议”政策
1、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软件领域内国内单项前十强企业等国内外龙头软件企业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基地、技术支持中心且吸纳软件技术人才特别多的软件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协商优惠政策。
一、申报对象:
在天心区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在天心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时按工信、统计部门要求上报信息。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依法纳税,近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天心区大力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天政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类别
(一)企业入驻补贴
按照与区政府或园区签订的招商入驻协议条款予以兑现。
(二)专业人才奖励
由企业依据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聘请专业机构认定名单和人数申报,应包含以下材料:①《天心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每月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④《软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二)⑤《天心区软件企业技术人才奖励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
(三)入规升高上市奖励
由统计、科技、工信、金融、现服等部门根据已经公布的奖励办法分线予以兑现,不重复奖励。
(四)支持研发创新
由企业提供2022年获得软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汇总后与专业人才奖励等奖项一并申报。
(五)金融扶持保障
符合金融支持政策的软件企业,准备相应证明资料,汇总后与专业人才奖励等奖项一并申报。
(六)人才服务支持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七)“一事一议”政策的兑现依据企业与区政府或园区签订的相关协议予以兑现。
(二)专业人才奖励
1、个人奖励
由用人单位依据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聘请专业机构认定名单和人数统一收集申报,应包含以下材料:①《天心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每月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④《软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统计表》⑤《天心区软件企业技术人才奖励申报信息汇总表》⑥实缴个人所得税相关凭证材料(个人所得税只含工资薪金所得)。
2、企业奖励
由企业依据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聘请专业机构认定名单和人数申报,应包含以下材料:①《天心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每月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④《软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统计表》⑤《天心区软件企业技术人才奖励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入规升高上市奖励
由统计、科技、工信、金融、现服等部门根据已经公布的奖励办法分线予以兑现,不重复奖励。
(四)支持研发创新
由企业提供上一年获得软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汇总后与专业人才奖励等奖项一并申报。
(五)金融扶持保障
符合金融支持政策的软件企业,准备相应证明资料,汇总后与专业人才奖励等奖项一并申报。
(六)人才服务支持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下列印证材料:1、《天心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3、当年向涉软企业推荐软件人才明细表及用工单位证明;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用工社保证明。
(七)“一事一议”政策的兑现依据企业与区政府或园区签订的相关协议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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