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2月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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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对新建新投产入规工业企业的奖励10万元/家;

对“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奖励10 万元/家。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一)新入规企业首次奖励项目

上年度新入规企业。即年度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并于上年度按照程序和要求已批准进入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二)新增入规企业“在库”项目

前年度新入规,在上年度符合标准获批首次奖励,且于本年度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

(一)新入规企业首次奖励项目

1.企业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长沙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诺持续在库纳统三年以上;

3.首次享受我市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更改名称、更改属地等情形视为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4.上年度至申报截止日期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二)新入规企业持续“在库”项目

1.新入规后享受前次奖励且持续在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

2.上年度产值达到2000万;

3.上年度至申报截止日期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