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预估4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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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每个县市区和国家高新区不超过3项,其他各市每个县市区和国家高新区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个联合体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

1.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县市区和国家高新区(含正在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岳阳临港、娄底、湘西、张家界四个省级高新区,下同)围绕其主导或特色产业,依托产业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研发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培育或壮大企业的技术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县域创新体系建设。鼓励联合高校院所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企业特派专家的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2024年省科技厅批复认定的省创新联合体,围绕其研发任务,牵头开展联合研发。

3.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重大科学问题,结合省基础研究的部署,支持重大基础研究。

企业申报要求

(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县市区和国家高新区内有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研发条件、研发能力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2)上市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8亿元的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的农业企业,限制申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

(3)已牵头承担引导资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得牵头申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过去3年内,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已牵头承担引导资金项目,以及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十大技术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


申报材料

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发布通知→在线申请→市州推荐→专家审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