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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科技副总科技服务补助6万元/位,派驻企业科研经费补助14万元/家。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拔专家到长沙市中小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的选派
一、企业申请条件
1.长沙市注册,已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1月1日后备案入库);
2.具有明确的技术需求、有较强科技创新意识和愿望;
3.具备基本工作条件和必要科研经费;
4.派驻企业无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选派副总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已转化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在职人员;
2.从事科研领域和专业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类型和发展方向,已有成果能较快转化为生产力;
3.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帮企业解决实际技术难题。
三、派驻周期基本工作内容
1.开展技术服务30次以上,累计驻点60天以上;
2.协助派驻企业开发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并申请知识产权;
3.开展政策宣讲或及时培训5次以上,帮助企业培养技术人才。
申报单位进入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企业兼职科技副总申请表》(“计划管理部门”选择“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申报类别”选择“派驻单位”),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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