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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3、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5、“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申请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
3.项目为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
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围绕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的创新项目;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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