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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原则上将从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中推荐,评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优先推荐符合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条件的企业和产品。
2、对被评为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1、申报主体应当为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用,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2、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的国内或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比例,位居全国前3位且省内排名第1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智能制造水平较高,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4、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
5、原则上优先推荐“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目录中的产品。
6、突出“补短板”,优先推荐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产品。
7、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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