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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申报各级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推荐领导挂点联系和部门重点帮扶对象。省工信厅对列入名单的项目优先推荐国家试点示范,省移动互联网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建或今年一季度前开工的“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包括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含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7大领域,项目原则上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原则上计划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2、项目符合相应领域属性和国家产业政策,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数字赋能方面具有示范性。
3、已列为往届全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的不再申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3、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或证明文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6、证明企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1、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征集,组织项目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表(见附件)。
2、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的“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汇总推荐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初步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综合项目评审和答辩等情况,确定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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