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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一)支持对象:
长沙市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编制)、医疗机构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2、具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位;
3、没有承担的国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本基金及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的情况;
4、没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其他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
市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未立项前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在长沙科技网(http: //kj. changsha. 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同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已签字的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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