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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的,由市科技局发文认定为“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并授牌,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任务书和验收结果,联合行文给予依托单位1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建设经费用于后续服务和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领域
数据存储与分析、智能芯片、智能算力、自主无人驾驶、动态环境感知、智能软硬件(嵌入式)、智能软硬件(工业软件)、智能音视频合成处理、空天智能、时空信息安全、智能检测及品控、智慧金融等。
一、提出认定申请的“开放创新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突出的技术实力和产业创新影响力,能够发挥人工智能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2.具有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技术基础和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整合技术资源、产业链资源和金融资源,具备快速形成对外服务的技术能力,能够大幅降低行业技术研发和使用门槛,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3.具备明确可考核的开放服务运行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支撑“开放创新平台”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
二、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并承诺对“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提供“开放创新平台”发展的保障条件。
2.在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医疗等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具有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开放创新平台”重点依托人工智能行业技术领军企业建设,未完成改制的科研院所、高校不可独立申报,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参与建设并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1、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含(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参与单位):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产学研合作协议、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财务报表、其他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长沙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财政备案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在线推荐项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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