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受理部门:人社系统申报时间:2024-08-13至2024-09-06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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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每年从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选一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给予每个基地30万元的奖补资金,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优先扶持。

对于孵化效果好的基地可连续扶持,连续扶持的基地从申请复核的基地中评审择优选择。当年已享受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基地扶持资金的孵化基地,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1.设立在长沙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运营时间1年以上;

2.基地实际使用面积1500㎡以上;

3.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内,数量20个以上(含创业企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等);

4.提供5项以上孵化服务,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公共服务空间。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单位简要情况、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

2.《长沙市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一式两份)。

3.《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4.《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细则》对应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

1.自主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起认定申请,提交资料。

2.区县(市)审核推荐。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或通过核实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逐项审核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体研究,于10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4.集体研究。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综合区县(市)审核推荐意见、专家评审情况、激励约束事项等,择优确定拟入选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及分类档次。

5.上网公示。对拟入选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