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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创新研发奖补资金总额为180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1、项目申报单位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
2、企业牵头申报的,应如实提供企业财务情况;
3、本次申报的项目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5、重点开展农机装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粮油生产薄弱环节装备及技术改进,研发丘陵山区特色作物急需的中小型机械和畜禽、水产养殖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等。创新研发项目共28个,具体见《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任务清单》,其中丘陵山地高性能通用动力底盘项目系配合湖南省科技部门揭榜挂帅,本次不再征集研发承担单位。
6、鼓励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湖南省内农机生产企业申报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较好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农机生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同时提供上年度贴花审计报告。
1.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2.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报告(含项目意义、目标、研究内容、技术方案、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3.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推荐表(生产企业填报);
4.湖南省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项目推荐表(科研院所及高校填报);
5.其他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贴花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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