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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互联网+外贸”平台建设
支持标准:对服务2022年有进出口业绩企业30家以上的“互联网+外贸”平台,对平台建设产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费(租赁费)、软件服务费等费用(累计不低于10万元)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支持。其中:服务外贸实绩企业30-60家(不含60家)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服务外贸实绩企业60-100家(不含100家)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服务外贸实绩企业100家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
2、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标准:对其2022年度进行的有关技术改造、质量检测、产品研发产生的设备购置费、租赁费、试验费、材料费、委托开发费、鉴定验收费等费用(累计不低于10万元)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
4、申报主体未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支持对象
(一)支持“互联网+外贸”平台建设
支持对象:利用国际互联网资源建设“互联网+外贸”平台,帮助我市中小外贸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
(二)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对象:2022年进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并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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