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受理部门:发改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2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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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1.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开展技术研发,结合国家产业技术攻关、示范应用项目实施,对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

2.积极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加强资金保障。

3.结合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组建,对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合理申请新增外债用于发展业务,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无需地方出具支持性意见。

5.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申报各类人才专项。

6.鼓励地方结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申报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具有较为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企业具有开展重大创新活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必须全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

4.具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