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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奖:数量不超过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
2、一等奖:数量不超过8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二等奖:数量不超过12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4、三等奖:数量不超过30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
奖励资金从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中列支。
1、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2、参评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均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3、该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针对参评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5、参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6、参评专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专利奖。
申报单位填写“湖南专利奖申报书”的相关表格,并按照《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要求提交纸件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各一套,并同时提交“专利简介”一份。可登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
企业申报→市州筛选推荐→奖励办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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