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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将对征集到的技术需求进行甄别和遴选,形成重大专项项目技术需求清单,后续将按《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长科发〔2022〕32号)的要求,组织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申报,通过项目评审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一)申报单位条件:
长沙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等。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申报重大专项项目。
1.重大科技攻关类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且须为近两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建筑业为特一级建筑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等组成创新联合体参与申报;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以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等单位为申报主体,须与在长企业联合申报,且企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专家团队领办创办的企业;
(2)近两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建筑业为特一级建筑业)。
1.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含: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文件或任务书、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相关资质和研究平台等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等)、项目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的需要提交,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自筹资金数量及来源;各方分工、目标任务及进度、成果归属等内容)、其他证明材料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在线推荐项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5室,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未获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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