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5-03-24至2025-03-31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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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该院士进站需符合两办发文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

2.依托单位需与进站院士签订《共同建站协议》,并按要求向院士所在学部报备。

3.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其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其研发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应具有较强优势。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4.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工作站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制定了工作站管理办法,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6.依托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具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

7.依托单位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优先认定。

8.重点支持航空航天、北斗规模应用、低空经济、智能衡器计量、智能网联汽车、磁浮智轨、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前沿材料、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细胞药物等未来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链上企业申报。

申报材料

1、《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2、附件佐证材料:包含院士本人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含有研发支出科目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内容。

申报流程

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市州推荐→专家审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