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湖南省)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6-05-29至2026-09-10 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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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资质认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牌匾。


申报条件

a.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b.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c.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d.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e.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f.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g.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h.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5、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活动等。
7、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企业应提供与相应在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人社部门参保公章的单位参保证明。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财税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应符合行业协会管理规定,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识。年度审计报告如是防伪标识复印件,应由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加盖骑缝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加盖事务所公章。审计报告附件应齐全,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10、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1、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2、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总表。


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按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wfw-new.hunan.gov.cn/)(已注册湖南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在湖南政务服务网先行注册)。企业完成注册后,选择“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进行办理,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所属市州科技局。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申报企业自行留存纸质申报资料备查(须保存5年以上)并上交一份完整申报资料PDF版至各市州科技局留存。企业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