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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验收后且符合条件的,按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8〕79号)等有关文件给予支持。
2、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推广应用工作,并推荐申报相关政策支持。
一、征集范围
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面向“老三样”(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新三样”(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等产业集群征集,持续壮大“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1、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深化工业资源要素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创新变革,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且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级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应聚焦数字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重点行业,推动行业知识经验在平台沉淀集聚。区域级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应面向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推动平台在园区或产业集聚区落地。
3、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定位于企业级,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信息技术,加快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推动前沿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支撑构建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新型制造体系。
二、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及产权拥有者。
2、在项目当年底前能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形成服务能力并投入应用。
3、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运营收入、有发展前景。
1、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申报书;
2、平台各功能界面截图和应用场景现场照片;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4、近两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投入有关合同、发票复印件或者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5、服务区域列表,区域服务协议或合同;
6、服务企业列表,客户服务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7、相关资质证书、产品专利、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8、经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报表;
9、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省厅评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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