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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为3-5万、重点项目为6-10万、重大专项为15-20万。
一、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
(一)科技攻关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支持我市先进(高端)智能制造、工程机械、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生产、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科技攻关、成果转化项目。
(二)技术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1.支持浏阳市烟花爆竹、新材料等产业链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
2.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协议的中小企业开展新兴产业、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关键技术、工艺路线研究。
3.支持中小企业自主研发项目。
(三)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工业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在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
(一)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1.符合我市农业发展规划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2.农业良种繁育、栽培和养殖,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治技术,生态环保、资源再利用项目。
3.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等。
4.在乡村振兴、“一县一特”工作中推广示范作用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二)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农业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在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管理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照片、项目基地和设施照片、项目用地所在村的证明和上年度财务报表。
3.申报新品种、新技术类项目,提供有关部门的认定证书或者有关授权使用、合作开发的佐证材料。
4.申报研发类项目的,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成果登记证书、技术论文等能说明研发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提供技术负责人简介和研发协议,技术负责人应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
三、社发类科技计划项目
(一)社会发展及民生科技支撑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范围:
1.支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开展的科技支撑项目,包括节能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等。
2.支持关系到解决民生、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民生工程相关的科技开发项目(但不包括医疗机构项目)。
3.支持科普环境建设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相关项目。
4.支持围绕创新型县市基础性、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基础研究、产学研、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相关项目。
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为浏阳市内注册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单位申报社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必须为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在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科技人才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范围:
1.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或领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
2.支持留学人员、境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
3.支持在读或毕业不足两年的学生(含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专科生)开展科技创业。
申报条件:
1.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提供上级相关部门认定为科技领军人才的相关证明。
2.境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提供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留学证明复印件以及市场管理部门提供的持股证明。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提供法人或股东的学生证或毕业证以及公司持股证明。
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件材料包含:
(1)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
(2)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3)首席专家知情书;
(4)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函;
(5)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6)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副高以上的职称、学历等);
(7)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上年度财务年度报表和最近一月财务报表;
(8)农业类项目需提供农村土地流转证明、营业资质许可证明、项目建设使用场地证明;
(9)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
(10)其他资质证明。
1、重大专项申报的程序。重大专项是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我市科技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对社会公开发布征集承担单位。
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单位先登录“浏阳市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浏阳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注册,通过审核后,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计划类别,填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重点项目还需填写《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
3、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在申报时段内对收到的项目进行筛选和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入选项目在浏阳市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浏阳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确认推荐。
4、项目受理中心根据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推荐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把关,经市科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参加项目答辩名单,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相关单位按答辩要求做好准备。
5、项目受理中心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参加专家评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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