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预估11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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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支持10万元/人,省科技厅支持科技创新类40万/人。

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

该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开展,由省科技厅另行组织申报。

(二)人文社科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2.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文化创意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5年内,在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文化领域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四)财会金融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财会金融类硕士及以上学位,5年以上会计(含教学研究)、金融(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含副高级)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或属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类申报人须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积极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类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实践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和创新,在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管理效益等方面成果突出。

2.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5年及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为行业改革与发展作出突出成绩。

3.在省内各类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3年及以上,具有中国保险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二级及以上)、证券保荐人资格、高级经济师等任意一项,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金融类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财会金融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金融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五)创业类

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或以上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创办企业2年及以上,或领办企业3年及以上,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申报材料

一、湖湘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类英才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职称证明材料

4.证明主持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材料

5.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复印件

6.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二、湖湘青年创业类英才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一)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每年营业收入(突出体现主业收入)

2.企业每年经营成本

3.企业每年毛利润、净利润

4.企业总资产(目前总资产、每年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变动情况、应付账款、应收账款)

5.企业及个人负债和偿债能力(目前总负债额、每年的负债额、用于偿债的资金来源)

6.企业现金流、数额和来源

(二)近两年相关报告

1.企业近两年财务报告(请财务部门出具)

2.企业近两年税务报告(请税务部门出具)

3.企业近两年审计报告(请审计部门出具)

4.个人信用报告(请当地人民银行出具明细版并盖章)

5.企业信用报告(请当地人民银行出具明细版并盖章)

(三)企业产品的市场优势和研发情况

1.在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劣势分析说明(500字左右)

2.产品或服务研发(开发)现状及未来方向

(四)创业经历和注册资金

1.具体说明创业经历(300字左右)

2.说明所占企业股份比例及资金来源,提供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请工商部门出具并盖章)

(五)其他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三、湖湘青年文化创意类英才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的证明材料

4.专业素质过硬,行业影响良好,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5.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一)人文社科类、文化创意类、创业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各市州团委,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省直团工委,由省直团工委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3.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企业、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初审后,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二)财会金融类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所在市州财政局,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企业、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