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科技创新类)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6-02-13至2026-03-13 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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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我省各领域有较大创新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医生全职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放宽到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

3. 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意向全职来湘工作。意向全职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4. 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直接遴选条件

1. 平台荐才

(1)“TS”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2名。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单位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3)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2. 项目荐才

(1) 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不占指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除外。

3. 企业荐才

(1)2025年我省新增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湖南省拟上市企业(纳入辅导范围企业或在审企业),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如下:长沙市10名(其中4名由有关重点关注企业推荐,名单另附),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各3名,其他市州各2名。

(3)直接遴选对象须全职在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