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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工信厅对列入试点并获得贯标证书的企业,优先纳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
2.遴选一批省级贯标获证标杆企业予以发布;
3.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择优给予奖励;
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有关专项和试点示范项目。
1、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相关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
5、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企业或已纳入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不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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