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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可申报国家、省、市智能制造相关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长沙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整车生产企业除外),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智能化技改项目原则上要求已开工建设,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等方面将有明显成效。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下载并提交评估报告。
2.申报企业应在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https://im.smehn.cn/home/index.aspx)完成智能工位(不少于5个)、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制造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并通过所在区县(市)、园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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